1. 概述
木箱是以木质材料为主制成的有一定刚性的包装容器,通常为长方体。木箱是产品运输包装的主要容器之一,可分为:普通木箱,框架木箱,滑木箱,胶合板箱,花格箱等几种。木包装箱是我国出口商品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包装,在轻工,机械等包装领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2.生产工艺
木箱的生产工艺基本上可分为五个步骤:由原木或板材下料——断截成所用长度——配料拼板——钉箱板——组装成箱。
3.产品质量
对于出口包装用木箱要求达到SN/T0273—93《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》的规定。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、马尾松、紫云松、白松、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,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%,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%。
(1)对材质要求: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内死节与活节不得超过5个,不允许有腐朽、贯通裂纹、夹皮、虫眼、霉变、钝棱等缺陷。
(2)工艺方面:箱板接缝应严密,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,布钉应合理,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,印刷应清晰,字迹清楚,正确印刷商检代码。
4.性能试验
(1)垂直冲击跌落试验:试验环境要求试样在温度23±2℃,相对湿度(50±5)%条件下预处理24h,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或在预处理后5min之内完成试验。
(2)跌落高度及次数按GB4857.5-92规定,面、棱、角跌落高度按GB5398-85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(3)堆码试验按GB4857.3-92规定进行,堆码高度3.5m,堆码时间24h,劣变系数2,堆码质量应按下式计算:
M0=K(H/h-1)×M1
式中:M0——木箱上施加的堆码总质量,kg;
K——劣变系数;
H——堆码高度,m;
h—单件木箱高度,m;
M1—单件包装件毛重,kg。
注:H/h的值应进位取整数。
顶、侧、端面承载试验按GB5398-85规定进行。
起吊试验按GB5398规定进行。
5.其他
在木包装箱出口时应注意,有些国家对木制品的进口在卫生,检疫方面有特殊要求,所以对这些国家出口的木包装箱必须经熏蒸,热处理等检疫处理后才能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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